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365体育博彩:印发《攀枝花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0-06-17     来源: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0-00037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0-06-17
  • 发布日期:2020-06-17
  • 文  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全市首届文化和旅游大会工作安排,深入挖掘我市文旅产业发展潜力,促进攀枝花“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人才队伍建设, 激发文旅产业发展活力,做大做强文旅产业,大力推动康养文旅“5115”工程建设,打造 5 条国内知名的文旅线路,力争到 2025 年,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 5%,全市康养文旅产业产值、接待游客人次实现“两个翻番”,分别达到 500 亿元、5000 万人次,为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文化高地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根据“攀枝花市人才新政七条”和《攀枝花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攀委办〔2020〕2 号),特制定《攀枝花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建设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6 月 17 日

  攀枝花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建设实施细则

  为促进攀枝花“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和区域文化高地,根据《攀枝花市人才新政七条》和《攀枝花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攀委办〔2020〕2 号),特制定《攀枝花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一条 加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到 2025 年,力争引进培养,拥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1—3 名、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35 名、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60 名。其中, 国家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分别参照《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中的第五类、第七类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国家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管理和考核,组建成立市工艺美术协会,指导协会每 4 年开展 1 次市级工艺美术大师评选。

  第二条 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立。为支持苴却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鼓励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文化创意设计大师在攀设立工作室。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出,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评定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 8 万元经费资助。积极培育和申报国家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项目经费。到 2025 年,力争建立苴却砚、文化创意产业类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2—3个、国家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2 个。

  第三条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大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性生产与市场开发工作,对获评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每年给予 2 万元、0.5 万元、0.3 万元补贴,经费按国家、省、市政策予以保障。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每三年开展一次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评选,实行动态管理。到 2025 年,力争培养 1 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新增 2—3 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新增 5—10 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第四条 加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专家智库的建设。实施柔性引智,加强与行业协会、学会、高校等合作联动,逐步建立“文旅+”产业发展专家智库。到 2025 年,力争形成 20 人左右的专家团队规模。

  第五条 加强工匠精神的培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每两年一届的攀枝花“工匠杯”职业技术大赛中新设工艺美术(含苴却砚、石雕刻等)项目,对获奖选手按规定给予奖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组织项目参赛。

  第六条 加强“文旅+”人才队伍的培养。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实施“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培训计划,到 2025 年,培训文化和旅游人才 2 万人次以上。鼓励和支持高校开设并建强文化旅游类专业,为区域文旅产业发展提供积极的人才支持。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旅游类专业结构,强化专业建设和师资配备,大力发展文旅类职业教育。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止。本《实施细则》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链接:图解丨攀枝花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建设实施细则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